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關于加強國家網絡安全標準化工作的若干意見中網辦發文〔2016〕5號 各省、自治區、直轄市、新疆生產建設兵團黨委網絡安全和信息化領導小組,中央和國家機關各部委: 網絡安全標準化是網絡安全保障體系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,在構建安全的網絡空間、推動網絡治理體系變革方面發揮著基礎性、規范性、引領性作用。近年來,隨著網絡信息技術快速發展應用,網絡安全形勢日趨復雜嚴峻,對標準化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。為落實網絡強國戰略,深化標準化工作改革,構建統一權威、科學高效的網絡安全標準體系和標準化工作機制,支撐網絡安全和信息化發展,經中央網絡安全和信息化領導小組同意,現提出以下意見。 一、建立統籌協調、分工協作的工作機制 (1)建立統一權威的國家標準工作機制。網絡安全標準化工作要堅持統一謀劃、統一部署,緊貼實際需求,守住安全底線。全國信息安全標準化技術委員會在國家標準委的領導下,在中央網信辦的統籌協調和有關網絡安全主管部門的支持下,對網絡安全國家標準進行統一技術歸口,統一組織申報、送審和報批。其他涉及網絡安全內容的國家標準,應征求中央網信辦和有關網絡安全主管部門的意見,確保相關國家標準與網絡安全標準體系的協調一致。 (2)促進行業標準規范有序發展。探索建立網絡安全行業標準聯絡員機制和會商機制,確保行業標準與國家標準的協調和銜接配套,避免行業標準間的交叉矛盾。 (3)促進產業應用與標準化的緊密互動。加強網絡安全領域技術研發、產業發展、產業政策等與標準化的緊密銜接與有益互動。建立重大工程、重大科技項目標準信息共享機制,推動國家網絡安全相關重大工程或科研項目成果轉化為國家標準,并在項目考核指標和專業技術資格評審中明確標準要求,充分發揮標準對產業的引領和拉動作用。 (4)推動軍民標準兼容。建立軍民網絡安全標準協調機制和聯絡員機制,加強軍民標準化主管部門的密切協作。促進網絡安全領域技術標準雙向交流,在國防網絡安全領域優先采用先進適用的國家標準,研究制定兼顧經濟建設和國防建設需求的軍民共用國家標準,共同推動基礎性標準的軍民通用。 二、加強標準體系建設 (5)科學構建標準體系。推動網絡安全標準與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的配套銜接,兼顧我國在世界貿易組織(WTO)等國際組織中承諾的國際義務。根據國際國內網絡安全形勢發展和現實需求,持續完善網絡安全標準體系。發揮標準體系的規劃布局作用,定期發布網絡安全標準體系建設指南,指導標準制定工作有計劃、有步驟推進。促進網絡安全標準與信息化應用標準同步規劃、同步制定。 (6)優化完善各級標準。按照深化標準化工作改革方案要求,整合精簡強制性標準,在國家關鍵信息基礎設施保護、涉密網絡等領域制定強制性國家標準。優化完善推薦性標準,在基礎通用領域制定推薦性國家標準。視情在行業特殊需求的領域制定推薦性行業標準。原則上不制定網絡安全地方標準。 (7)推進急需重點標準制定。堅持急用先行,圍繞“互聯網+”行動計劃、“中國制造2025”和“大數據發展行動綱要”等國家戰略需求,加快開展關鍵信息基礎設施保護、網絡安全審查、網絡空間可信身份、關鍵信息技術產品、網絡空間保密防護監管、工業控制系統安全、大數據安全、個人信息保護、智慧城市安全、物聯網安全、新一代通信網絡安全、互聯網電視終端產品安全、網絡安全信息共享等領域的標準研究和制定工作。 三、提升標準質量和基礎能力 (8)提高標準適用性。在標準制定中,堅持開放透明、公平公正的原則,注重開展前期調研、征求意見、測試、公示等工作,保證標準充分滿足網絡安全管理、產業發展、用戶使用等各方需求,確保標準管用、好用。提高標準制定的參與度和廣泛性,鼓勵和吸收更多的企業、高校、科研院所、檢測認證機構和用戶等各方實質性參與標準制定,注重發揮企業的主體作用。 (9)提高標準先進性。緊密跟蹤網絡安全技術和信息技術發展趨勢,及時轉化科技創新成果,提升標準的科技含量和技術水平。縮短標準制修訂周期,原則上不超過2年,確保標準及時滿足網絡安全保障、新興技術與產業發展的需求。 (10)提高標準制定的規范性。加強標準制定的過程管理,建立完備的網絡安全標準制定過程管理制度和工作程序,細化明確各階段的議事規則,優化標準立項和審批程序,以規范嚴謹的工作程序保證標準質量。 (11)加強標準化基礎能力建設。提升標準信息服務能力和標準符合性測試能力,提高標準化綜合服務水平。加強網絡安全標準化戰略與基礎理論研究。 四、強化標準宣傳實施 (12)加強標準的宣傳解讀。通過傳統媒體和互聯網等多種渠道公開發布網絡安全國家標準。將標準宣傳實施與網絡安全管理工作相結合,促進應用部門、企業、科研院所等機構和人員學標準、懂標準、用標準。開展網絡安全優秀實踐案例評選活動并進行宣傳和推廣。利用各類媒體加大對標準的解讀和宣傳力度。 (13)加大標準實施力度。發揮各地區、各部門在網絡安全標準實施中的作用,在政策文件制定、相關工作部署時積極采用國家標準。各行業主管監管部門要按照網絡安全國家標準制定實施指南和規范,指導網絡安全管理工作。組織開展重點標準的試點示范、實施情況反饋和標準實施效果評價工作,提升標準的有效性和適用性。 五、加強國際標準化工作 (14)實質性參與國際標準化活動。積極參與網絡空間國際規則和國際標準規則制定,提升話語權和影響力。積極參與制定相關國際標準并發揮作用,貢獻中國智慧、提出中國方案。推動將自主制定的國家標準轉化為國際標準,促進自主技術產品“走出去”。結合我國產業發展現狀,積極采用適用的國際標準。 (15)推動國際標準化工作常態化、持續化。打造一支專業精、外語強的復合型國際標準化專家隊伍,提高國際標準化組織注冊專家的數量。推薦有能力的專家擔任國際標準組織職務,積極參加國際標準化會議,保證工作的持續性和穩定性。 六、抓好標準化人才隊伍建設 (16)積極開展教育培訓。選擇有條件、有意向的重點院校,設立網絡安全標準化相關課程,培養標準化專業人才隊伍。鼓勵校企合作,支持在校學生到企業實習和企業人員到學校接受標準化培訓。鼓勵有條件的企業開展標準化知識培訓。 (17)引進和培育高端人才。加大網絡安全標準化引智力度,鼓勵有條件的地方政府、重點企業引進一批高端國際標準化人才。建立網絡安全標準化專家庫。對參與網絡安全國家標準制定的專業技術人才在提高待遇、晉升職務職稱等方面予以傾斜。 七、做好資金保障 (18)做好財政資金保障工作。各部門、各地方要高度重視網絡安全標準化工作,利用中央和地方現有財政渠道,做好網絡安全標準化工作的經費保障。 (19)鼓勵社會資金支持。鼓勵企業加大對標準研制和應用的資金投入。引導社會公益性基金支持網絡安全標準化活動,設立網絡安全標準優秀獎,對先進適用、貢獻突出的標準進行獎勵。 中央網絡安全和信息化領導小組辦公室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 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 2016年8月12日 |